(原标题:【原创】因拒收人民币现金,去年第四季度有两家单位被央行处罚)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对2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经济处罚。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据处罚信息表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车险,被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处以警告、罚款0.9万元。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学费,被中国人民银行渭南市分行处以警告、罚款0.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自2023年10月起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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