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汕头市潮阳区和平家家惠食品商店被罚款50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18日消息,汕头市潮阳区和平家家惠食品商店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并没收侵权产品。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销售侵犯“蓝月亮”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衣液,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家家惠食品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处罚内容为1没收侵权产品[“蓝月亮亮白增艳洗衣液”(香型:薰衣草香、规格:3KG)12瓶];2罚款5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