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樟树市赣江五硫化二磷有限公司被罚款350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15日消息,江西省樟树市赣江五硫化二磷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3万5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3年12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主要存在以下行为:原料仓库硫磺设计储存30吨,实际储存超过50吨,仓库门为卷闸门不符合要求。
江西省樟树市赣江五硫化二磷有限公司违反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52项第二档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违规行为。因此,根据规定被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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