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熙祺资产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三万元)
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指出上海熙祺资产管理(以下简称熙祺资产)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某某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熙祺资产一度向熙祺天尊一号和熙祺天尊二号的投资者提供虚假基金净值信息。具体行为包括在2020年8月7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6日、10月23日、2021年3月19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4日等日期向熙祺天尊一号投资者提供虚假信息,以及在2021年3月19日、4月2日、4月9日、4月16日、4月23日、5月7日、5月14日等日期向熙祺天尊二号投资者提供虚假信息。
这一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第三十八条所述的违法行为。为此,监管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王某某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罚款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交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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