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自2017年6月《规定》实施以来,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114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50个,应用程序73个,公众账号263个,共计386个服务项。
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点击查看:许可情况统计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