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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罚款事项不合理要清理?三部门回应民生关切

发布时间:2022-07-30 10:01:24

“不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徐志群说。

哪些罚款事项要清理?

罚款不合理问题,群众反映强烈。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29个罚款事项,用其他方式规范管理;对24个一般或轻微违规行为,按过罚相当原则降低罚款数额。

徐志群介绍,这次取消的29个罚款事项涉及的行为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违反程序性管理规定、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二是可以通过信息化查验等其他方式达到监管效果。

赵昌华表示,这次清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罚款规定,概括起来就是“三个一律”:

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

“在罚款清理工作中,我们坚持维护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不简单地为了清理而清理。对涉及公共安全、清理后可能出现监管空白确需保留的,不予清理。”赵昌华说。

徐志群透露,这次清理的罚款事项只是第一批,接下来司法部将会同其他部门继续清理其他领域的罚款事项,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相关部门如何落实?

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是群众接触较多的行政执法领域。吹风会上,两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本部门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表示,交通运输部对27部行政法规、139件部门规章设定的475项罚款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逐项研究,提出清理意见。经司法部审核,明确需取消、调整的不合理罚款事项共4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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