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拟出台普惠托育收费新规,明确收费标准及退费方式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7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就《关于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21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范围、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及结算和退费方式等内容。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是指接受政府支持,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具体包括各类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接受场地费用减免、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
征求意见稿提到,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各地要严格履行成本监审(成本调查)等政府定价程序,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服务成本为依据,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市场供求状况、机构性质、服务类型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保育费标准可区分不同班型制定。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已公布托育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可根据服务机构等级和成本情况分别制定。
在规范结算和退费方式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托育基本服务费由托育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收取,也可按照自愿原则由婴幼儿家长按季度交纳,预收费用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当月婴幼儿在托时间为0天的不得收费,实际在托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的,按月收费标准的50%收取;实际在托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整月收取。因托育服务机构原因导致婴幼儿实际在托天数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在托天数收取。伙食费按日计算,按日或按月收取。其他服务费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消费情况,按照非营利原则由经营者据实收取。婴幼儿入托后因故退托的,基本服务费以实际在托时间按上述规定扣除应缴费用后退费,伙食费按剩余时间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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