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40%抵扣!山东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落地,财政保障力度大
8月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完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更好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情况。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韩震介绍了山东财政部门将采取具体措施推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财政资金分担机制。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85%、15%。对我省需承担的资金,省财政将建立省、市、县三级分担机制。其中,省级财政重点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统筹中央资金,对全省41个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补助到90%;市县财政统筹本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彩票公益金等,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同上级转移支付一并使用,切实保障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所需资金。
二是建立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体系。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范围包括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暂定为三类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其中,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消费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消费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500元。另外,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发生的费用,最高给予100元的一次性补贴。这些补贴项目,既涵盖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又囊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短期、中期、长期养老服务各个环节,构成了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体系。
三是加强补贴资金全流程管理。在资金分配方面,我们将根据全省老年人数量、老年人人口失能率等因素,将首批启动资金尽快分解下达到市县,并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管理。在资金结算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将优化补贴流程、提高兑付效率、加快资金结算,确保“好事办好”。在资金监管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将采取抽查检查等措施,强化资金监管,守住资金使用的红线底线。县级财政部门将推动补贴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专用。对资金拨付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等情况,省级将跟进督促,严防套取、骗取和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情况发生。
闪电新闻记者 王雨心 报道(王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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