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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印刷并网上销售盗版图书 十名被告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5-08-07 09:11:45

原标题:非法印刷并网上销售盗版图书 十名被告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蔡蕾 通讯员 任骊 陈彬)日前,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横跨三省市非法印刷、网上销售盗版图书案,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何某二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判处罗某、刘某等八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依法追缴十名被告人违法所得,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或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复制、发行他人作品及相关活动,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单位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2月,家住湖北随州的被告人刘某等六人开始通过购进盗版书籍并在某电商平台上转售的方式牟利。其后,刘某与在重庆从事网络售书的被告人罗某相识。2024年5月,为获取更高利润,罗某与刘某共同商议找印刷厂翻印某畅销的护理系列教辅图书并在网上销售。罗某遂找到在河南郑州帮助其代发图书的被告人张某,并通过张某联系上被告人何某。何某收取罗某和刘某14.1万元印刷款后,购买纸张,并委托被告人赵某进行印刷,共印刷某护理系列教辅图书1.2万册。以上盗版图书由罗某与刘某等六人分别通过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其中罗某所售图书仍由张某代发货。2024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查处刘某等六人办公地点及存书仓库,查获各类书籍30657册(含某护理系列教辅图书),经鉴定均为盗版图书。另查明,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刘某等六人通过电商平台已售出盗版图书15896册。案发后,罗某、刘某等六人主动投案,张某、赵某、何某经传唤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刘某等十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其中,赵某、何某均曾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且赵某系累犯。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自首等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何某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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