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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敌人要狠;对自己人、对人民、对同志、对部下要和,要团结

发布时间:2025-08-04 15:19:44

第一对敌人要狠,要压倒它,要消灭它;第二对自己人、对人民、对同志、对官长、对部下要和,要团结。

(毛泽东.《在中央招待留守兵团学习代表时的演说》.《毛主席语录》.)

对于真正的、凶恶的敌人,必须要“狠”、要比敌人更“残忍”;这样,才有可能战胜敌人;否则,只有被敌人消灭。

对于自己阵营的同志、人民、群众,则要“团结”、“友爱”,以同志般的温情,关怀、爱护人民群众、同志战友。

只可惜,有的人把这个立场“搞反了;对内、对人民,则是“龇牙咧嘴”、“凶狠无比”;对外、对敌人,则是百般讨好、温柔可爱。如此,怎么会获得人民的信赖?如何才能确保人民斗争事业的胜利?

所以,绝对不要“不分敌我”、“认贼作父”,充当可耻的汉奸、叛徒。而是立场坚定,坚决站在人民的先进阵营、对同志友善;同时,对敌斗争要坚决、坚定,与敌人“不共戴天”,毫不留情的打击敌人。

“敌人”,是否真的存在?是不是有点“极端”?事实是,很多弱小者,被人殴打、凌辱、杀害、伤害等等;如此,“敌人”不存在吗?如果一个“凶人”,这样对待你,他就是你的敌人,就要和他进行坚决的斗争;不然,会把你欺负死。

对于个人是这样,对党、对国家、对全人类,也是如此;不仅要与自己的敌人斗争,还要与党的敌人、祖国的敌人、全人类的敌人,进行顽强的斗争;只不过,那是“公敌”,且斗争事业是“公事”、不是“私事”。

这样的对敌人、对同志的两种不同态度,并不是“搞小团体”、“搞小圈子”、搞“党同伐异”,而是明确敌我,谁是敌人、谁是同志,泾渭分明。与“人民公敌”进行尖锐的、毫不留情的残酷斗争;对同志、对人民,则是满腔的热情、无微不至的爱护。

这样,就是“敌我分明”、“公私分明”、“能憎也能爱”,就是个有原则、有阵线、态度明确的钢铁战士。

“对敌斗争”,不是挟私报复,和个人有什么恩怨、过节,就非要制对方于死地。而是“不斗争”,就搞不清事实,所以需要进行斗争、分清事实曲折。

“对同志人民友爱友善”,也不是没有原则、搞“私情授受”、不是糊涂父母宠爱自己生的孩子,而是对人民、对同志,一腔真诚的友爱与态度,并不是排斥、敌视、“见外”。

而且,必须真正的“分清敌我”,不要把人民群众、好同志,“认定”为“阶级敌人”;也不要把“披着羊皮的豺狼”,错认为“同志、战友”。

另一个方面,哪怕是最凶恶的敌人、坏人,最好的方法不是把他消灭、尤其不是物理肉体的消灭,因为这样解决不了问题。而是让他忏悔、改过、反省,成为个改头换面的“好人”,这样,就“人畜无害”。

“斗争”,是要讲“斗争艺术”的,并不是面红耳赤、暴跳如雷“打一架、吵一架”,而是一种高超的手段,最好的方法,就是能说明、说清“事理”,让坏人“改过从善”。

“不争,莫能与之争”;老子、佛祖、耶稣,是不讲究“斗争”的,主张“忍辱”、“忍让”,但是,作为“个人”,可以做到这样,但如果是“公事”呢?如果祖国被敌国侵略,还要“忍让、不反抗”?

所以,无论是“斗争”、还是“忍让”,就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施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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