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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的人权: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发布时间:2025-07-30 10:16:12

在前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里,劳动人民的人身权利,是被剥夺的,奴隶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农奴部分失去了人身自由,国家不仅凌驾于劳动人民之上,而且劳动人民的人身权利和人身自由也在国家的控制之内。这在中外历史上是一样的。中国古代所谓“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是这种人身占有在法权观念上的典型表现,臣的本义就是奴隶。

但是,这种超经济的人身占有,被资产阶级革命所打破。这不是偶然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特殊要求,这种经济关系赖以存在的社会化大生产,这种经济关系所处的历史时代,都决定了中世纪的、古代的人身束缚的旧的剥削、统治形式已经过时。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提出来了,人权提出来了,而且在资本主义的框架下,实现了。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进步。这个进步在继续,并和工人阶级的斗争分不开,不再单独是资产阶级的政治追求。

可是,落后国家缺少这样一个比较完整、比较长期的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1911年才结束了封建帝制,又接上了充满封建性的军阀割据。就是在大资产阶级统治的短暂时间里,也是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社会。封建性依旧严重,从经济,到政治,到思想,在各个领域里,一直严重地存在着。人权没有提到应有的地位。“虚伪的”资产阶级思想,不如腐朽的封建思想更能为社会接受。

我们除了批判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之外,从来就没有谈论过社会主义的人权,好像这从来就是属于资产阶级范畴内的东西,无产阶级碰不得,社会主义要不得。

这是误解,天大的误解。今天不能不认真探讨这个问题。

社会主义是要人权的,而且是要最彻底的最高的人权。

资产阶级的理论说,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社会主义的理论不这样抽象地讲人权,社会主义从历史实际讲人权,肯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一切财富的主人。主人当然是国家、是社会财富的最高主宰。主人当然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主人们之间的权利、权力当然是平等的。这样的人权,这样的自由、平等观,显然是最彻底的最高的自由、平等观,是资产阶级人权观不可比的。资产阶级的人权,一旦涉及私有财产,就只能承认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在私有制面前的不平等也就神圣不可侵犯的,而社会主义的原则,正是在这里,也要把平等观贯彻到底,把人生而平等贯彻到底。一切财富都是公有的,都是属于所有人的,从而达到人在财富的面前,所有人在财富的面前,权利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在私有制面前,人不可能生而平等,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面前,人不可能生而不平等。

坚持这样的超越资本主义的优越的所有制原则,搞社会主义,怎么不敢谈人权呢?怪事。说怪也不怪,那是封建思想在做怪,从封建思想的框框里看问题,怎么能看到人权呢?

……

错误不是出在人民民主专政或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上,恰恰相反,错误正是出在对人民民主专政或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的错误理解上。毛主席写了《论人民民主专政》,对于民主和专政的关系的论述是很正确的,但后来,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偏差。……他在CR中批评“打倒一切”,这是包括自我批评在内的。

……

我们没有经过资产阶级革命的文化洗礼,但是,我们可以继承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等级、特权的思想遗产,并提升到社会主义人权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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