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娃哈哈事件经初步判断,那个杜建英三个孩子似乎是宗庆后三弟宗泽后的孩子。著名经济学者郎咸平也判断杜建英的三个子女不是宗庆后的。
杜建英长期住在美国,宗庆后三弟也长期住在美国。俩人都是亲美派,杜建英三个子女都加入了美国国籍。
众人所不知的宗庆后三弟宗泽后与宗庆后是同父异母。宗庆后是后妈。后妈现已100多岁了还活着。后妈之前一直要求宗庆后照顾杜建英三个子女(不排除其知道杜建英这三个子女是其亲生的宗泽后所生)。事实上在宗庆后父亲去世之后,宗庆后与其女儿宗馥莉在宗家就是外人了!而宗庆后一年很少去美国。所谓杜建英的儿子与宗庆后三弟宗泽后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也许宗庆后早就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没有给杜建英三个子女留下完整书面信托文件。可能为了应付,宗庆后只有在口头上承诺给杜建英三个子女家族信托。宗庆后在世时也不做亲子鉴定。而杜建英估计心虚,也没有提出来要做亲子鉴定。但在宗庆后去世之后,却提出来要做亲子鉴定。说是浙江医院里有宗庆后血样。但也可能存在血样调包可能。就是将宗庆后同父异母的三弟宗泽后的血样进行调包,这样亲子鉴定就是宗庆后三弟宗泽后与杜建英三子血样完全匹配。但对外声称是宗庆后血样与杜建英三个子女血样匹配。这样就可以宗庆后婚外子女合法继承宗庆后财产。若以上事实为真,娃哈哈事件就是由宗馥莉在保卫宗庆后家财不予外人。若为真,宗庆后个人社会形象会有所挽回。站在国人立场,也不希望娃哈哈公司资产由杜建英的三个美国人子女所持有。
娃哈哈家族信托事件争议,也引发可能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
杭州国资委就要确定娃哈哈公司在汇丰银行的18亿美元是娃哈哈公司生产资金还是宗庆后家族信托基金。从宗馥莉于2024年5月从汇丰银行该帐户支出了110万美元,用于支付越南的生产设备费用来看,似乎是娃哈哈公司的生产资金用途。但这笔款项也由此引发了与杜建英三名子女的法律纠纷,而若为宗庆后家族信托基金,则该帐户需要有21亿美元才能成立。目前只有18亿美元而,并且被宗馥莉动用了110万美元。而有关的法律争议,目前香港高等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而宗馥莉则手握一份炸弹性的证据,就是宗庆后所立的遗嘱,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本人所有的境外资产都由独女宗馥莉继承,其他子女不得有主张的权利”!宗庆后的遗嘱指定其独女宗馥莉为境外资产唯一继承人,但因见证人为娃哈哈高管,存在利害关系,遗嘱效力受质疑。而宗馥莉正是基于宗庆后此遗嘱,才有权动用汇丰银行帐户中的资金。
娃哈哈信托事件争议让人们更加引起了对娃哈哈公司国有资产流失的另一个关注点,就是娃哈哈公司长期存在的体外公司却占了娃哈哈公司利润的大头。娃哈哈国有大股东分红却极少。这方面存在娃哈哈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议。娃哈哈公司中有46%国有股权。
而宗馥莉对娃哈哈体外公司宏胜饮料集团的长期布局,其核心逻辑是通过构建独立于娃哈哈主体系的“体外帝国”,实现产业链自主化、资产风险隔离及权力博弈筹码的积累,最终重塑其家族企业传承的底层规则。宏胜公司以“体外输血”模式逐步掏空娃哈哈核心资产,将娃哈哈公司的产能、销售渠道等关键要素纳入到宗馥莉个人掌控范围。
股权隔离:
宏胜饮料集团为宗馥莉100%实控的外资企业,与娃哈哈集团(国资持股46%)无股权关联,规避国资监管干预。
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具体内容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另开的所有公司,是否汇报包括国资委和职工工会的董事会?
按 《刑法》第165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娃哈哈公司客观所存在的体外公司涉及杜建英、宗馥莉,是否存在有法律上的模糊地带?
7月18日,网络上突然流传一份“文件”,内容是浙江省纪委监委、审计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厅等五个部门于7月18日发布联合通告,通告称将暂时冻结娃哈哈系涉及的所有股权转让及重大产权变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娃哈哈系企业开展追溯二十年的全面资产审计和资金流向监管。
但官方予以否认有此文件。
目前有关娃哈哈家族信托事件已由香港、杭州两地法院受理。大家可共同关注其事件的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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