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人说李某某愿意和谁好,愿意和谁睡,都是她的“自由”,这是“私德”,大连工业大学无权干涉。
还有人“现身说法”,说她和多少外国人**过,还为她的淫荡“骄傲”。我不怀疑她的“骄傲”,但我怀疑,这种事她敢对她父母说不,我猜她不敢,她敢要彩礼的时候对男方说不,我猜她更不敢,因为她比谁都清楚,这很下三滥,她只要说了,别说彩礼了,还会把男方给吓跑,所以,也就在网上,仗着没人知道她是谁,她才敢为她的淫荡“骄傲”一下。
钱学森说,“道德虽不值钱,但是一个民族之根本”,一个民族要有道德,一个人同样要有道德,“私德”不是缺德的借口,更不能用“私德”掩盖缺德。
事实上,这种事在哪里都要被拿出来“上称”的。之前,耶鲁大学就以“X行为不端”为由开除过学生,而且,耶鲁大学还专门有个“X行为不端委员会”,看他们对大连工业大学喊打喊杀的架势,这要是我们哪个学校有这么个委员会,岂不是要被他们给喷死?也是怪了,耶鲁大学开除学生,他们只字不提,怎么到我们这就成了“二次伤害”、“荣誉谋杀”、“塔利班化”了?
说起来,李某某确实是受害者,她不但受到了乌克兰猪“”的伤害,还受到了那些打着“维护”她的旗号的媒体和自媒体的“二次伤害”。他们以“维护”李某某的名义,疯狂吃着李某某的“人血馒头”。他们炒作的越厉害,李某某受到的伤害就越大,他们有组织的把李某某绑到祭坛上,为他们的“推塔”服务,这绝不是在帮李某某,而是在往死里害她。
他们说,“裤裆承受不起国格之重”。首先,大连工业大学从未把李某某的“不当行为”和“有损国格”联系起来,把李某某的“不当行为”和“有所国格”画等号的是那些打着“维护”李某某旗号的媒体和自媒体;其次,从来没有人说过女人的身体不属于自己,李某某爱跟谁好就跟谁好,爱跟谁睡就跟谁睡,但李某某不只是女人,还是学生,是学生就要受到校规的约束。
他们还说,李某某的行为“与国家尊严无关”。这就更好笑了,只要和外国人交往,就有体现国格一说,要不周总理怎么说“外事无小事”呢。李某某是中国人吧,她确实“不代表整体中国女性”,但在那头“乌克兰猪”眼里,她就是“中国女孩”的代表,我没说错吧。之前,中国人在外国吐个痰、闯个红灯,他们哭着喊着“丢脸丢到国外”,怎么到了李某某这里,她的行为就“与国家尊严无关”了呢?李某某不是“丢脸丢到国外”,难道还是为国争光了?
他们还说,大连工业大学的公告“迅速引起民众愤怒”,另有“专家”指出“此处分决定有‘名誉谋杀’之嫌”。敢问BBC,你们哪只眼睛看到“民众愤怒”了?要说愤怒,民众愤怒的对象也是那些吃李某某“人血馒头”的媒体和自媒体,他们要是不炒作,这点破事能惊动远在万里之外的BBC?
还有说大连工业大学“用陈腐的道德诫命无端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敢问,教育学生洁身自好、自尊自爱难道不是学校的职责所在?别说学校了,谁家父母不是这么告诫自己的子女的?难道美国的父母都是鼓励他们的子女道德败坏、自轻自贱的吗?
公知媒体和自媒体这次里应外合的“压力测试”,大概率也就这样了。你要说他们真不知道李某某的所作所为“丢脸丢到国外”吗?不,他们可太知道了,正因为他们太知道了,所以他们才要撒泼打滚。对他们来说,跪“洋大人”是天经地义的,要是跪洋大人就会上升到“国格”就要挨板子,那哪行呢?
说点题外话。本来不想写这个了,他们累不累不知道,我是真累了,但这两天,有人来问我是不是收了大连工业大学的钱了,要不然为啥这么给大连工业大学说好话。这差点没把我给笑死。
实话实说,以我之孤陋寡闻,在李某某这事之前,压根就没听说过这个学校,在这事之后,也没有任何大连工业大学的人联系过我,我之所以给大连工业大学“说好话”,无非我很清楚,大连工业大学只是他们攻击中国的一个突破口而已,这点他们已经表演的很充分了,帮大连工业大学,我没义务,但怼他们,我很快乐。
说起来,他们和美国真的很像,硬是把他们做过的破烂事栽赃到我们头上,可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们一样廉价的,我所说的,无非是些公道话罢了。大连工业大学摊上这么个事本来已经够倒霉了,还要被他们拿枪指着,要是连一个说公道话的都没有,未免太让人心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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