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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怀仁:社会主义再生产的意义(1.1)

发布时间:2025-07-19 14:19:25

  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一切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且,无论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下,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都必须是经常更新和不断重复的。

  人们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不问是消费品也好,生产资料也好,决不会有一种东西是永远消耗不完的。人们要继续生活下去,社会要继续存在下去,消耗完了的东西,就需要得到补充,从而,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也就需要周而复始地经常更新和不断重复。比如,粮食吃完了,就必须再生产出粮食来补充;衣服穿破了,就必须再生产出衣服来补充;煤在炉里烧毁了,就必须不断从地下采掘出煤来补充;机器和工具在使用中磨损了,就必须从工厂中不断制造出机器和工具来补充。

  “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它也同样不能停止生产。”否则,社会就不能存在下去,当然更谈不到发展了。

  生产过程的经常更新和不断重复,就是再生产。物质资料的再生产,既是任何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当然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不过,社会再生产的性质,却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不是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一样的。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按照计划来进行的社会主义再生产,就根本不同于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自发地来进行的资本主义再生产。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再生产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雇佣劳动的基础上来进行的,因而,在再生产过程中,不仅劳动产品不断更新,而且资本主义剥削关系也不断更新。具体地说,一方面,在再生产过程中,不断创造出归资本家所有、并被用来攫取剩余价值的财富,也就是不断地再生产出剥削雇佣工人的条件;另一方面,工人在再生产过程中始终是一无所有的无产者,始终不能不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也就是在再生产过程中不断地再生产出雇佣劳动力,使资本家可以予取予求地购买它来发财致富。因此,资本主义再生产是社会产品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剥削关系)的不断扩大的再生产。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再生产的性质就完全与此不同。它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同志合作及社会主义互助的基础上来进行的。在这里,已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劳动者不受剥削,劳动力也不再是商品,而且还实行着有利于劳动者本身的产品分配制度。因而,在再生产过程中,不仅再生产着社会产品,而且再生产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同志合作和社会主义互助的关系、按劳取酬的分配关系、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再生产,还不仅是社会产品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同时也是劳动力的再生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是商品,随着资本积累的进展,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随着剥削的日益加重,对劳动力这个商品的需求也就日益相对的降低,因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经常存在着大量找不到工作的产业预备军,资本家如果需要,随时都可以购买到劳动力。从而,在资本主义再生产中,就没有必要来单独提出劳动力再生产的问题,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是不受剥削的劳动,劳动力已不再是商品,每个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都有权利获得有保障的工作。失业的现象根本消灭了。因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各部门所需增加的劳动力,特别是因为社会主义生产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不断提高而需要的熟练劳动者,就不能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那样依靠产业预备军和相对过剩的农业人口来满足,而必须依靠有组织地招收,有组织地训练和有计划地分配劳动力来保证。因此,有计划地保证国民经济各个部门所需的劳动力,就成了社会主义再生产的根本条件之一,而在社会主义再生产中,就必须提到劳动力的再生产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社会主义再生产是社会总产品、劳动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不断扩大的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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