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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作为一位伟大的反生产主义经济学家

发布时间:2025-07-18 16:19:13

  面对声称以生产和消费的商品价值来衡量国家财富的国内生产总值,一种新的社会批判在今天提出,需要新的指标来考虑生产对生态、经济和社会造成的破坏,以及对人类未来短期和长期的影响。

  这种批判不再仅仅是对技术的批判,而是对社会制度的批判,符合社会主义的传统。它围绕国内生产总值(GDP)所做的重构可能使其看似仅仅是对体系内部的挑战,但实际上指的是这样一种理念,即共同体(国家)有责任确保共同福祉的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使资本主义生产服从于集体主体的判断。

  当然,“国家财富”问题本身并不具有“革命性”。它也不是新问题。正如我们所知,它可以追溯到现代国家的出现,这些国家通过不仅确保主权权威,而且确保其境内生命和发展的能力来展示其权力(见福柯关于十八世纪生命政治学兴起的文章:一种人口统计、健康和财富的政治)。

  在这种情况下,GDP 类型的装置(dispositif)所带来的模棱两可新颖性在于,“国家财富”开始从资本主义财富的角度来考虑。就像资本总量随着其价值净结果增加而增加一样,国家财富也是如此,它是组成国家生产要素的总和。国家是用资本的尺度来衡量的。但矛盾的是,正是这种可疑的新颖性开辟了一个关键的空间。因为,国家生产价值的增长问题与国家财富及其在健康、教育、环境、平等等方面的预期结果相冲突。因此,“生产”成为一个有问题的概念。鉴于GDP所代表的价值是抽象的,它无疑指的是大量有形商品。它所记录的价值是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但是,我们还不知道这些商品以何种方式代表了财富,换句话说,代表了一种可以公开争议的商品本身。

  作者们根据自己的策略,或公开或隐蔽地提及马克思及其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这并不奇怪。不过,一般来说,这种提及都是短暂的,因为人们认为,由于马克思的“生产主义”,人们对他没有什么积极的期待。

  恰恰相反,我建议在此说明,马克思是卓越的反生产主义理论家,如果我们想沿着这条道路前进,就必须从他开始。正是在《资本论》中诞生了一种理论,它从“价值”与“财富”的对立出发,系统地解构了“生产”的概念,并对其“计量”概念提出了质疑。

  诚然,马克思只提供了可疑的解决方案。但如果说他值得被奉为经典,那是因为他实现了经典的功能:他发明了问题。我提议重新考虑的正是这一发明。

  1、资本主义生产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而不是使用价值的生产

  最明显的理论姿态是第一卷第七章,也就是这部著作的中心:马克思请我们区分使用价值的生产(第1段的标题和对象)与剩余价值的生产(第2段的标题和对象)。在德文版中,第1段的标题是“劳动过程”,即作为使用价值生产者的一般劳动。用《资本论》的术语来说,“财富”(der Reichtum)就是劳动生产的使用价值。【更确切地说,使用价值构成了“实质性”财富(den stofflichen Reichtum)。马克思也在日常意义上使用财富(Reichtum)一词,即“国家财富”、国家生产、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但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正是这种统一性使他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分析提出了问题。因此,我倾向在这里第一次使用这个词。】这一方面排除了自然界中的使用价值(自然“财富”),另一方面也排除了从劳动(或生产)以外的活动中获得的所有其它“价值”。马克思在第七章中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确切对象不是使用价值或财富,而是抽象财富即剩余价值的积累。

  从这一概念安排中可以得出什么结论,我们拭目以待。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以这种方式提出的剩余价值理论不能被简化为剥削、勒索、掠夺超额产品(所有形式的剥削都是如此)的理论,也不能被简化为资本/劳动对立的观念,因为它仅代表了资本主义的“第一矛盾”。事实上,抽象问题还概念化了资本/人口的对立,更确切地说,是资本/诸众的对立,【我赋予“诸众”以斯宾诺莎主义的特定含义。在托尼-奈格里的用法中,它取消了阶级和国家的概念。在我看来,这样一个概念并不能被垄断使用。恰恰相反,在马克思主义分析所确定的基本社会关系日益相互交织的过程中,它是一个恰当的指涉。换句话说,在其复杂的过度决定中,指代在阶级、体系(世界)和性别关系的衔接中构成的社会主体性和行动者。】在我看来,这必须被称为资本主义的“第二矛盾”。对“抽象”生产的这种限定,不仅指产品是以货币的形式存在的,它只有在销售结束、“变现”结束时才作为货币存在。从消极方面来说,它意味着对使用价值的漠视(即对“具体”的漠视:对人、文化和自然的尊重);从积极方面来说——因为这种“抽象”并非一无是处——它的目的是按照黑格尔所描述的“恶的无限”逻辑,在新的劳动力和新的生产资料上积累权力,以获取更多的抽象财富,获得更多的权力等。这就是资本 “价值化过程”的内容。

  强调第二个矛盾(抽象)并不意味着贬低第一个矛盾(剥削),阶级关系首先是通过第一个矛盾得以再生产的,资本主义积累过程也是通过第一个矛盾得以发展的。这两个“矛盾”实际上是不可分割的,共同构成了“资本逻辑”。

  然而,唤起这种逻辑并不是把它想象成万能的。因为,在这种关系中,资本发现自己面临着劳动的力量和“诸众”的力量。一方面,除非生产出商品,否则剩余价值就无法产生,而除非商品对使用者具有使用价值,否则剩余价值就无法产生(当然,哪些商品、哪些使用者......还有待观察)。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显著特点是,用韦伯的话说(对马克思的评论),它是建立在“对形式上自由的人的剥削”之基础上,也就是说,形式上自由的人被宣布为自由人,并被认为是其劳动力和收入的自由使用者。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为他提供符合其需要的使用价值。现代被剥削者被询唤为自由人,因此在结构上被视为潜在的叛乱者。因此,针对他们采取了大量预防措施——从工厂规训到对工会行动、移民等的刑事定罪。资本的逻辑只在这种矛盾中展开。严格来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体系内部存在着“矛盾”。

  这就是资本主义条件下阶级与诸众之间关系的普通日常辩证法。每天,底层人民都在单独或集体地进行斗争,他们不仅反对“剥削”,而且还为健康、教育、文化、休闲、住房、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具体使用价值而斗争。对于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高层来说,这些问题是强加给他们的,根据不断变化的力量关系,他们试图在其中行使霸权。当然,这种制约因素不能被视为纯粹的外部因素,因为它反映在同样企业的内部。【为了发展这一主题,有必要引入其他有关统治阶级两极化、市场/组织的概念性思考。】然而,事实仍然是,利润的范围无外乎是新“需求”的发明和广告生产,而且是无限期地更新,并根据其利润率的严格标准进行评估。

  我们这里所说的抽象并不仅仅是指有关产品的抽象性,即货币作为资本的功能。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始终是某种东西的生产。这种抽象性折射在具体产品中:它涉及产品的有害性、无用性、徒劳性、生产条件及其目的的任意性。这又回到了国民生产的“标准”问题上。

  如果说阶级斗争和群众斗争被理解为争取具体财富、反对抽象财富的斗争,但这并不意味着使底层的欲望得以升华,把他们的欲望先天地假定为合法。这只是意味着,可以在这些欲望的基础上提出生产的伦理和政治问题。

  实际上,这是资本主义本身所固有的批判,因为作为对(形式上自由的)人的剥削,资本主义必然会进行自我批判。【值得注意的是,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可被视为批判资本主义这一自然、文化和真实人类关系破坏者的第一场伟大文化运动)中已经有大量此类质疑的证据。】这种自我批判现在属于人道的遗产。霸权只被赋予那些至少能让自己看起来拥有霸权的社会和政治力量。资本主义的整个历史就是阶级对抗的历史,这种对抗不仅涉及产品的分享,而且涉及产品内容的定义,即产品所体现的合法财富的公共理念。

  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对资本主义生产的批判是最常见、最微不足道的事情。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所做的不过是为这种内在的、常见的批判提供了他的经典语言。

  但是,这种语言是一种恰当的理论表述,它将其基进化:通过使用价值生产与剩余价值生产之对立,【如果说马克思不仅仅是一位“古典经济学家”,那正是因为他将使用价值的生产与剩余价值的生产对立起来,而古典经济学家仅仅区分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古典经济学并不是不知道剩余价值。但是,他们“没有看到”剩余价值:没有认识到剩余价值是现代社会特有的一种特殊的社会逻辑,它生产并再生产了一种有问题的历史阶级关系,而这种阶级关系往往对真正的财富起反生产作用。究其原因,这需要先行的分析工作,而只有马克思的另类理论姿态才能提供这种分析工作,这一点我们将在他的论述开头加以概述。因此,斯密和李嘉图所缺乏的不仅是剩余价值理论,而且首先是马克思意义上的价值理论:如果他们把工资看作是对“劳动”的支付,而不是对“劳动力”的支付,那是因为他们在(在逻辑前置的意义上)工资劳动之前没有研究过商品劳动与价值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就是要写出相当于第一篇的东西。这正是今天那些自以为通过把马克思奉为“经典”而为他彻底平反的人所阙知的。】马克思解构了生产的概念。他以此创立了反生产主义。

  然而,这一基础只是建立在另一个更加自相矛盾、更有问题的对立面基础之上,它为深入展现提供了一个结构:这一对立面就是资本主义生产与商品生产之间的关系。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正是在这个层面上,马克思在财富与价值的关系上提出了理论创新。

  2、商品生产作为财富的生产而非价值的生产

  我们知道,马克思反对纯粹、无时间性、永恒的经济理论。回过头来看,他似乎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异端经济学”的始作俑者。经济学被定义为“总体社会事实”的各个层面之一,在其内在的法律、政治和文化层面之外,经济学仍然是不可理解和不可解释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将《资本论》描述为“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作为特定现代社会形态的经济学。正是在这一理论基础上,他构建了财富和价值的概念。

  然而,理论阐述并不是从资本主义中的资本家内容开始的:它不能从工资(或剩余价值)结构开始,因为工资(或剩余价值)结构实际上具有更普遍的前提——马克思说,“更抽象”。为了提出剥削的论点,即受薪“劳动力”是一种商品,其生产的价值大于工人换取的价值的观点,就必须建立一种“价值理论”,即商品生产关系本身的理论。我把这一更为抽象的时刻,也就是资本主义结构的这一预设(只有资本主义才普遍地把它假定为自己的存在条件)称为“元结构”(在这里,我只是给马克思的一个概念起了个名字):作为生产关系的市场。马克思强调了这一点:在第一篇中,他考虑的还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社会关系,而只是其更一般的背景,即商品生产的经济—法律逻辑。而且——与我们在大多数评论中读到的相反——他对这一资本主义前阶段不感兴趣,对这一表面现象(交换)也不感兴趣,对这一简单关系也不感兴趣,而我们必须从这一关系出发,才能得出资本所代表的更为复杂的关系。他认为商品生产是最“抽象”的母体(matrice),是现代社会形态“最一般的逻辑”。严格说来,他正是在这一形式的抽象层面上构建了他特别称之为“财富”与“价值”之间的关系。

  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提出了三个不同的“生产”类别。

  1 - 一般生产,即使用价值的生产(第七章第1段)。按照马克思的原意,这一思考最好作为整个论述的序言。它涉及一般劳动的人类学概念。

  2 - 商品生产(第一章),在论述的(必要)开头。

  3 - 剩余价值生产(第七章,第2段),这是阐述的中心。

  1、2、3 的顺序是“从抽象到具体”逐步构建资本主义概念的顺序。我们可以看到,表述的顺序有所不同。马克思并不是从一般生产概念开始的,他将在第七章第1段对生产概念进行定义。但他也没有从具体的资本主义生产概念开始,这将在第七章第2段中阐述。在第一章中,他在谈论资本、资本主义逻辑之前,提出了一个(潜在的)完整的市场理论——生产的商品逻辑本身(作为其前提是资本主义所固有的)。他指出,生产商品并不等于生产一般财富。也不是生产剩余价值。它是在由商品关系本身决定的社会关系中生产财富。它意味着在市场的私人条件下为交换而生产。这种情况只有资本主义(所有生产都商品化)才具有普遍性,但它并不是资本主义的定义。

  这等于说,市场(根据他的概念,生产的商品逻辑)不是资本。或者说:与资本主义的主张相反,资本主义不能被定义为“市场经济”。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有其特定的生产逻辑,不能简化为市场逻辑。它不是为交换而生产,而是为利润(或剩余价值)而生产。它包括交换和剥削。因此,它是社会阶级的生产,也是抽象财富的生产。这就在价值和财富之间建立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关系,即商品生产的关系,而这则构成了它的理论背景(它的假设前提,它的元结构)。

  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这个“商品”开端,实际上定义了商品生产形式的特殊合理性。在这一抽象的分析层面上(首先),生产出来为了交换的商品是在私人生产条件下,根据其生产的社会必要时间进行交换的,也就是说,是在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竞争关系中进行交换的,而这决定了商品的“价值”——供求波动带来的不断动态修正决定了“市场价格”。同样的逻辑也可以在第三卷中更“具体”的“生产价格”领域中找到。【但是,我们决不能要求 “劳动价值理论”提供它所不能提供的东西。正如马克思在第三卷开头所强调的,资本家对马克思意义上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概念没有任何实际需要。指导他们的不是剥削率(即有偿劳动与无偿劳动的比率),而是利润率(即利润与所使用资本的比率)。此外,归根结底,就具体而言,商品并不是按其价值进行交换的,而是按其“生产价格”进行交换的,对马克思和对经典著作而言,“生产价格”是由对统一利润率的需求所决定的价格。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首先是Gérard Duménil,在《从价值到生产价格》一书中,Economica,1980年)在价值问题(在第一卷中阐述)和生产价格分析(在第三卷中提供)之间建立了一致性,他们还表明,为了研究资本主义实践,他们在技术上并不需要“劳动价值”这一范畴。《资本论》第一卷的作用是提出问题,诊断趋势。但他们的所有分析工作都是用普通经济语言(而不是第一卷意义上的“价值”)完成的。】

  在我们感兴趣的分析层面上,重要的是“价值”不是财富的衡量标准。它只是表达了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条件。财富,即生产出来的使用价值,是以数量决定的形式存在的。但马克思意义上的“价值”并不能与财富相提并论。相反,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在这个分析层面上,财富的生产是价值的反作用:生产力越高,即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财富(使用价值的数量)越多,生产单位的价值就越低。而财富生产总量的增加并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价值。这是从“劳动价值”角度进行分析的必然结果。

  在这种生产的商品逻辑中,价值与财富之间的关系与资本层面的关系性质完全不同:这里没有“价值化过程”的位置。商品生产的目的不是生产价值。事实上,价值不是生产的对象。此外,马克思在阐述“价值理论”【它出现在《资本论》的其他地方,但总是作为一种简略方式,指的是著作开头所阐述的理论,严格地说,它与这种表达方式相抵触。】时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生产”这一表述。在第一章中,“生产劳动”被指定为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而且是在商品生产竞争关系所决定的生产力条件下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他不是生产“价值”的人。作为竞争关系的商品关系推动生产力和生产财富的能力不断提高,而不是“价值”。

  在这种商品生产中(它本身就是为交换而进行的生产),商品在被出售之前当然不会被“变现”,从而又回到了货币的抽象形式。但是,货币的目的并不在于它本身,即在于它的增殖:它的目的在于商品,而商品是不同的,它通过商品的使用价值来购买商品,而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不同的。总之,马克思非但没有从一开始就妖魔化市场,反而说明了现代阶级结构的本质是如何依赖于市场这种合理的社会关系。马克思的全部论述都倾向于表明,现代阶级关系不同于过去阶级关系的显著特点在于,它是建立在一种理性的社会对称秩序之上的——它颠倒了这种对称秩序,把它变成了不对称秩序。理论上的挑战恰恰在于对这种“颠倒”做出分析性的解释——不是按照历史顺序,而是在元/结构现象的当代性中,也就是说,在结构与元结构之间的关系中。

  简而言之,马克思首先指出,市场本身并不是资本。构成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商品关系本身并不是资本主义关系。它的内在目的既不是积累,也不是价值生产。在第一篇中,市场被理解为财富生产的社会脉络。

  3、从市场批判到理性批判

  然而,马克思在这个抽象的一般层面上(第一章第4段)已经提出了第一个批判,它不是专门针对资本,而是针对资本的元结构前提,即生产的商品逻辑:这就是商品拜物教或商品异化论。在商品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由商品与商品之间的关系决定的,商品与商品之间的关系就像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一样,是由一种纯粹的自然逻辑交换决定的。人类的生产能力被强加给他们,成为支配他们的秩序。普遍异化:最终,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摆脱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按照超验法则进行交换的物与物之间的关系。

  市场逻辑并没有像资本逻辑那样“抽象”。因为,就其本身而言,它的最终目标是具体的使用价值。但是,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折射出的机制,个人只能服从。合伙人把彼此当作自由、平等和理性的主体。但他们发现自己只能扮演纯粹个人的角色,使用价值被降低到纯粹个人效用的范围。人类共同体被剥夺了集体设想共同目的的能力,也就无法推论确定什么对他们具有使用价值。

  众所周知,马克思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这将使社会行动者“共同协调”,通过民主手段共同决定,不仅是经济和技术手段,而且首先是他们可以为自己确定的目的。“让我们想象一下,一个由自由人组成的联合体,他们使用共同的生产资料,按照协调一致的计划,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作为单一和相同的社会劳动力来使用......”。

  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这一观点不以生产主义为前提,也不特别相信生产力的无限发展。【在马克思身上,没有任何东西能使他成为“造物主”(homo faber)的信徒,也没有人比他更能区分实践(目的在于自身,对其而言,时间并不重要,恰恰相反)和创造(以其他事物为终结点,并以最短时间为衡量标准)。】需要做的只是共同确定什么是真正的财富,什么是生产和分配财富的最合适手段。“经济”问题,即资源的合理配置、生产所需时间的最小化以及生产的激励机制等问题,将由“价值”(指商品生产形式特有的验证机制)以外的社会机制来解决。这些问题将通过“协调”来解决,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民主计划。据称,这将带来“劳动者的联合”。

  矛盾的是,马克思正是从针对市场而非资本的批判中提出了资本主义的替代方案。商品生产使个人处于超验秩序之下,而共产主义生产则使个人成为主体并上升到具体的普遍性,两者之间的这种起始对抗并不是两种社会形式之间规范性对抗的前奏。它为整个第一卷的历史唯物主义论点做了铺垫,根据这一论点,资本主义经济的总趋势是通过逐渐向越来越少的大企业集中而走向共产主义,这样,有组织的形式将逐渐战胜商品形式,直到革命性的转变——事件或过程,暴力或和平——进入完全“协调”的经济,即民主组织的经济,在这种经济中,私有财产和市场将不复存在。因此,资本主义的废除将通过市场的废除得到验证。还有价值。这就是论述的目的论顺序。

  在我看来,这就是马克思的错误,他设想,在现代社会形态趋势发展的末期,市场可以被一种完全“按照协调一致的计划”组织起来的秩序所取代。

  正如“现实的社会主义”历史所表明的那样,这种秩序本身与市场一样,是阶级、异化和抽象的因素(在资本主义中,它与市场也是如此)。要为解放和社会财富创造条件,仅仅废除市场或“价值形式”是不够的。但仅有这一陈词滥调亦是不够。在市场和组织之间需要达成某种平衡的观点,无疑也是有道理的。要想超越这一点,要想知道我们将何去何从,我们首先需要确定这一错误的理论原则。由于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所以我们不能依赖经济学家的知识。

  4、关于一种资本主义社会理论的重建

  只要我们考虑“重建”马克思理论的想法,我们就无法掩饰等待我们的理论任务之艰巨性。在所有“后马克思主义”思潮(社会学、经济学或哲学)中,即那些超越马克思,但仍参照马克思的思潮中,都可以找到马克思理论的要素,例如,在韦伯、布迪厄或福柯那里,在经济制度主义、哈贝马斯的方案中,等等,都可以以非常不同的方式参照马克思的理论。我们仍然需要通过与马克思相同的概念性工作来重建图景的统一性。而这一领域只能以极其谨慎的态度来对待。我将只谈几个与我们的主题相关的观点。

  在我看来,马克思错误的根源在于他对现代社会形态的概念,更确切地说,是对其“元结构”的概念。在现代性中,“有组织的”形式被他从目的论的角度置于历史的末端(最终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末端盛行),但实际上它与“商品”形式一样具有理论上的原创性,后者与“商品”形式密不可分,构成了经济合理性预设的相反的、但已经存在的一极。因此,不可能像马克思在《资本论》开头所试图做的那样,仅仅从商品逻辑本身(在商品逻辑中发展起来的组织)的母体出发,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其结构及其历史趋势做出说明。

  但我们必须像他那样,“从抽象到具体”,从最初的、元结构的现代虚构开始。但这种虚构并不能归结为市场,归结为法律—经济商品关系,因为它实际上包括两个对立的、紧密联系的双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在经济方面,即市场和组织;在政治—法律方面,即个人之间的契约性和中央契约性。马克思的确是市场/组织这对组合的发明者,他在第一卷第十四章中将后者定义为与市场相对的事物,后者是对目的和手段先验的集体安排,而市场则是后验的多个体再平衡的机制。他唯一缺乏的是对这两种同样属于说明“原则”的构造的理解。

  所有这些术语,尤其是关于组织和契约性(或承认)的术语,都需要冗长的解释。主要的观点是,正是这种总体结合——不是简单的商品—法律关系,而是经济与政治的双重对立,在其术语的共同含义中,是“两极对立”——才是有意义的,现代人也正是通过这种结合才显得自由、平等和理性。这就是现代虚构的复杂性,而资本主义、现代阶级结构正是这种复杂性的“颠倒”。

  然而,这种元结构——就像《资本论》开头所描述的自由平等的商品关系——被推翻了过来,始终被假定为前提条件。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那样,被剥削和被奴役的工资劳动者只是被假定为自由、平等和理性的(我只是对这些概念进行了延伸,显示出它们构成上的两极性)。模棱两可的宣称—虚构:既是这样一种主张,又是一面嘲笑的镜子,被支配者和被剥削者被要求在这面镜子中认识自己,同时也是一种承诺,坚不可摧的革命精神赖以生存。

  因此,现代阶级关系是建立在两个“中介”之上的,是建立在市场和组织这两种理性社会协调形式的复杂形象之上的,是建立在它们在社会秩序各个层面的共同混合和共同叠加之上的,是建立在它们内在的虚构之上的【我们也可以把现代社会理性—合理性的元结构形象称为理性。我提出的论点并不是说理性本身是“工具性的”,而是说它在现代性中作为“社会”理性的存在,只是以其在现代阶级关系中的反转形式存在。】。但是,这些“中介”归根结底(正如帕森斯所解释的那样)是话语“直接性”的中继,在它们之间的冲突中不断被提及。这就是现代社会形态自我批判特征的终极原则:现代宣称是对话语性的宣称。商品(或有组织的)生产者宣称彼此是对等自由的。现代性宣称:现代人不知道(自然)法则,只知道规则,他认为只有在他是规则的制定者时,他才受制于规则。这意味着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作为自然法则强加于他:既没有所谓的市场法则,也没有所谓的组织权能法则。在臣服的同时,“询唤(L’interpellation)”也是一个革命性的命令。【 因此,马克思在第二篇中论述的“从货币(即市场,即他所说的‘人和公民权利的伊甸园’)到资本”的问题,也就是市场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个大问题支配着整部《资本论》,并继续支配着我们今天——必须以其完整的形式再次被讨论,即从元结构到结构的问题,也就是这些术语之间的关系问题。这需要辩证地理解。马克思在一定程度上引导我们沿着这条道路前进。因为我们不能把第一篇中对商品生产的分析仅仅看作是为产生随后的概念(即第三篇中的概念,也就是资本主义的概念)所做的准备工作,这些概念将是唯一具有社会操作性的概念(除非它们是第三卷中更加具体的概念——那些“使用者”,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社会学家,往往倾向于满足于这种具体性)。实际上,第一卷第二篇所定义的从市场到资本的“道路”并非单向通道:它要求我们不断地辩证回归。因为理论话语的“起点”是我们在理论上和政治上不能不一再返回的一个点。资本必须不断提醒它所压迫和剥削的人们,他们是自由和理性的,并声称平等地对待他们。元结构不是基础,而是参照物(正因为马克思片面地将其假定为商品,它才会被视为真正的基础——这就是经济学家解读《资本论》的起源)。】

  现代虚构是这一批判的焦点,其要素被转化为构成现代阶级关系的阶级因素。由于这种“基础”(它根本不是基础:资本主义并不是“建立”在所谓的自由主义假定价值观之上......)的参照性,由于它是在理性虚构的基础上构建的,资本主义结构只是在一种元结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这种背景表明它要对共同体负责。这种责任不仅关系到它的剥削性质,而且还关系到它的抽象性质,首先是它所依赖的因素所固有的异化性质。

  如果是这样的话,下层阶级的阶级斗争就在于确保这些商品和组织中介服从于公共话语的直接性,服从于直接合作的形式——这就是生产的社会批判的视野。这意味着同时既要克服商品(财产权力)的统治,也要克服专家(官僚权力)的统治。

  这种重建并没有勾勒出一条王道。它没有制定目的论,而是现代性的矛盾论。它意在保留批判的激进性,但不幻想解决方案,保留乌托邦的冲劲,但不幻想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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