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互免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25年7月17日生效。
根据该协定,持有有效的中国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以及马来西亚普通护照的人员,在以下条件下可以免签进入缔约另一方:以休闲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活动、交流访问、私人事务、医疗或国际运输(机组人员)为目的,入境、出境或过境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且每180天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
然而,如果计划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单次停留超过30天或者打算定居,或者从事需要事先获得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批准的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活动,则必须在入境前申请相应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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