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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云南出台10条措施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

发布时间:2025-07-09 15:07:37

  云南网讯(记者 王莹)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以下简称《10条措施》),聚焦全面推行信用监管,鼓励和监管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切实维护旅游市场“守信得益、失信难行”的良性生态,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10条措施》自2025年8月12日起施行,明确对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非必要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对有轻微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适当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较多、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对承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强制诱导购物、威胁辱骂、滞客甩团、额外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导游,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受到吊销导游证行政处罚的,不得再次申领导游证。对组织或承接“不合理低价游”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除列入“黑榜”,还将在有关官方网站上公开其违法违规事实。对被认定为涉旅严重失信主体的,将通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和“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等渠道公开其失信主体信息。

  《10条措施》还明确,将对列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红榜”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在宣传促销、产品推介、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激励。对严重失信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将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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