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在昆明组织召开《云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听证会。此次听证会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旨在全面、深入地听取各方对《实施办法》中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原则、程序与条件、流转合同、林地经营权审批、监督管理与风险防范等条款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集思广益,为《实施办法》的进一步完善筑牢坚实基础,推动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朝着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方向迈进。
当天,集体林承包农户、省政协委员、昆明市人大代表、法律专家、林业和不动产基层工作人员,以及涉林企业、行业协会、农村产权交易所等多方代表参加听证。
代表们表示,《实施办法》制定依据充分、条款内容详实、操作性强,贴合保障林农权益、释放集体林地发展活力的实际需要。同时,代表们还围绕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发表意见,并就条款表述、具体实施等方面提出建议。
省林草局表示,会后将认真梳理、研究并充分吸收意见建议,对《实施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出台,为盘活云南林地资源、保障林农权益、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夯实制度基础。
云南是集体林大省,全省3.75亿亩林地中,集体林地有2.99亿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对于促进我省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10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加快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稳定承包权,持续放活经营权、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健全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充分释放集体林地活力,让林农真正获得改革红利。为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省林草局起草了《实施办法》,对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等事项进行了设定。
云南网记者 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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