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山东省第11号总河长令发布 启动实施“万村千河”行动
《山东省总河长令》(第11号)于今天正式签发,明确从今年起,山东启动实施“万村千河”行动,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在巩固好已建成省级幸福河湖成效的基础上,再利用5年左右时间,力争到2030年底,累计建成千条(段)以上高品质幸福河湖,以水为媒、以水为脉,带动改善沿线万个以上村(社区)生产生活环境,绘就水美乡村新图景。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以“万村千河”行动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山东锚定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生态、发展水经济、改善水民生“四水统筹”总体目标,以乡村河湖为重点,围绕构建“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绿色水经济”的现代化河湖治理体系,统筹实施“万村千河”行动,以有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为抓手,统筹结合中小河流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美丽移民村建设等项目,对照省级建设标准,分年度建立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台账,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开展整区域(县域、镇域)省级幸福河湖建设。
《山东省以“万村千河”行动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明确了着力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着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围绕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保护传承弘扬河湖文化五项主要任务。
在实施路径上,山东将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新建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推进。巩固一批:巩固已建成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成果,在确保管护到位、标准不退的基础上,以河湖水系、生态辐射带为依托,积极发展绿色产业、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等,推动河湖生态效益转化,让更多河湖生态资源转化为城乡发展、人民致富的经济发展优势。提升一批:按照省级幸福河湖标准,重点依托市县级幸福河湖、生态清洁小流域和美丽移民村建设等成效,进一步完善基础条件,修复生态系统,提升环境质量,建设亲水设施,提升为省级幸福河湖。新建一批:依托正在实施的生态清洁小流域、美丽移民村建设等项目涉及的河湖,按照省级标准制定幸福河湖年度新建计划。谋划一批:结合计划实施的中小河流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美丽移民村建设等,科学谋划未来建设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有序推进实施。
闪电新闻记者 苏发东 报道(苏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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