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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部:“断舍离”不能把涉密载体丢了

发布时间:2025-06-14 04:11:03

  原标题:国安部:“断舍离”不能把涉密载体丢了

  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发文,当下,“断舍离”正成为一门精致的生活哲学,即时舍弃不必要的物品和执念,用低成本的方式,拥抱高质量的生活。但是有些东西却不能随意处置,稍有不慎可能产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

  角落里的“秘密宝藏”

  垃圾桶内值“千金”

  接群众举报,某单位门口的垃圾桶内有大量疑似涉密图纸资料。经查发现,该单位曾承担某重要涉密工程项目,在一次办公场所搬迁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项目图纸草稿误作废品清理,丢在了单位门口的垃圾桶内,造成了失泄密隐患。

  回收站里现“珍品”

  某市一废品回收站点,发现大量某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经查,该单位在清理历史涉密文件时,没有及时送销,而是随意存放在储藏室内。清洁工在打扫储藏室时,将这批涉密文件资料误作一般图书资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导致大量涉密信息被泄露。

  旧书摊上有“秘密”

  军迷张大爷在旧书摊上淘到4本军事书籍,回家翻阅时发现封面上赫然标注着“机密”“秘密”字样。经查,这些书籍原本属于某涉密单位,因未按规定销毁而被当作废品出售,造成国家秘密泄露。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近年来,因未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遗弃涉密载体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仅造成失泄密事件,还为境外间谍人员渗透窃密提供了可乘之机。广大人民群众亟须引起重视,提高保密意识,共同筑牢国家安全防线。

  知其意

  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半导体介质等各类物品,是国家秘密的主要存在形式,也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反华敌对势力窃密活动的主要目标。

  明其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应当符合保密规定;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配发或者装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买卖、转送;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销毁国家秘密载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销毁。

  行其道

  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应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国家秘密载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在涉密载体处置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涉密载体管理规定,严守国家秘密,织密安全防线。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相关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 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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