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门乡:“四个着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龙门乡立足实际,以“四个着力”为抓手,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着力全面排查,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体系。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组织调解员、网格员及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围绕婚姻家庭、情感纠纷、电信诈骗、赡养老人、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在排查过程中,注重收集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真正将矛盾纠纷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着力风险研判,确保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实行“周报告、月分析、季度研判”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每周由网格员及时报告排查情况,每月各挂钩包村工作组长牵头组织分析本周矛盾纠纷态势,党委政府每季度召开全面的分析研判会议。通过对摸排情况的梳理和分析,形成详细的矛盾纠纷风险等级台账,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矛盾纠纷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由领导干部亲自负责,制定化解方案,全程跟踪督办,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
着力多元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处置在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整合公安、司法、综治等多部门力量,形成乡村组三级联动、站所同频共振的“大调解”格局。持续深化“诉调对接”“警调对接”“检调对接”等工作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进行化解。对容易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的矛盾纠纷,坚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化解,做到早介入、早处理,防止矛盾升级和激化。
着力调后回访,确保矛盾纠纷“案结事了”。坚持“谁包案、谁负责,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对已调解成功或未调解成功的纠纷,通过电话、微信、走访见面等方式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中,详细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纠纷是否存在反弹迹象。对于发现达成协议没有履行的,及时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对于当事人仍有疑虑或不满的,进一步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达到“调处一件纠纷,留下一片和谐”的社会效果。
通过“四个着力”,龙门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年初以来,龙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3起,受理53起、案件受理率100%,调解53起、调解成功47起、调解成功率88.68%。下一步,龙门乡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李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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