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在上班路上想,所谓“唯物主义”的“物”,就是指客观存在,但客观存在需要人通过主观感受去觉察到(或者叫主体感受)。这个主观感受和人的状态、情绪、认知等有关,有时候你能感受到“存在”,有时候又感受不真切,这样通过主观去看待客观的方法,本质上还是唯心。我们当然知晓哲学上“唯物”和“唯心”的具体概念和区别方法,但想要将这种抽象的概念,应用到现实中解决实际问题,并不容易。思维上是主观主义而并非马列主义,那即使是这次的困难解决了,下次同样的困难还会难住你。困难就是针对你性格思维上的弱点量身定做的。
那么,我们不妨换种思路,试着将对“唯物主义”的“物”的理解,从客观存在转移到客观事实上来,或许能对我们转变思维角度有所帮助。
或许有人要问了,客观存在不就是客观事实吗?在我看来,从哲学理论的广义上来说,确实是没有区别,但要是从生活工作的狭义上来严格细分的话,还是不一样的。客观存在的概念实在是太宽泛了,我们理解起来很难。上班路上,我遇到的红绿灯是客观存在,旁边骑电动车要加塞的人是客观存在,路边查头盔罚款的交警也是客观存在,但许多客观存在于我而言并没有具体意义——他们只是存在,但并不怎么影响我,或者说,对我只有一般影响。我纵即是知道这些,也会因为司空见惯而不会注意到,不会注意到,也就自然无从深刻感受到了。
那么,什么样的客观存在我才会注意到,并深刻感受到呢?答案很简单,就是那些能深刻影响到我的——比方说红绿灯故障导致我迟到了几分钟,加塞的其他电动车主磕碰到我了,我今天刚好忘带头盔被查到了等等。这些对我有深刻影响,我也就自然注意到了。我把这些能深刻影响到我的客观存在,称作客观事实。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客观上独立于人,一般影响我们的“物”叫客观存在;客观上反映于人,深刻影响我们的“物”叫客观事实。客观存在是客观事实的背景信息,客观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特殊表现。客观存在包含客观事实。
我们为什么要把“物”分为客观存在和客观事实呢?因为这样的细分更有利于我们把握事物的内在矛盾发展。我们在细分的过程中发现,客观事实其实就是“物”的主要矛盾,具有特殊性,因为它对我们产生深刻影响;客观存在是“物”的次要矛盾,具有普遍性,对我们产生一般影响。许多时候,我们能够把握好事物的主次矛盾,描述清楚我们遇到的问题,问题就已经解决一半了。即我们需要认识到,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于“客观事实”,而不是“客观存在”。面对客观存在,我们没有办法解决,也没有必要解决,我们只能承认它并尊重它。
还拿上班通勤举例子:红绿灯、加塞车主、交警查头盔,这都是客观存在,你若把需要解决的问题放在这样的客观存在上,那困难大的很,基本不可能解决。这些本质上并不对你产生深刻影响,你也没必要解决。红绿灯故障导致迟到、加塞车主与你发生磕碰、你没戴头盔被查到,这是客观事实。面对这样的客观事实,你可以通过绕路走、对加塞车主减速避让或语言批评、下次记得戴好头盔等方法来解决。简单来说,就是解决事,而不是解决环境。我们也解决不了环境。在解决问题时,要唯“事”论,而不是唯“环境”论。
同样的,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也同样适用这种方法。我们要认识到,我们个人是无比渺小的,庞大的客观存在的环境,不可能专门为我们量身定制困难(要是环境真能为你量身定制困难,那你肯定也就不普通了),我们遇到的困难皆是来源于一些具体事实。环境是难以撼动的,而事实是可以被改变的。人的情绪也是“唯物”的,当你把难以撼动的“客观存在”当作需要解决的困难时,那自然负面情绪陡增;当你把可以改变的“客观事实”当成需要解决的困难时,困难就有了具体可感的方向,也就不至于迷茫了。
当我们有了这种对唯物主义的一层认识,就可以在实践中坚持这样的一种思考方式:你要去想,对我造成实质影响的“具体事实”是什么?我能为解决这个“具体事实”做些什么?你的思维自然就从对主观感受的空泛内耗,转向了对客观现实的把握和改造,你也就从一个认识唯物主义的人,转变成了实践唯物主义的人,继而成了一个真正的唯物主义者。这个时候,困难或许依然存在,但将不再是你性格的“量身定制”,而成为可以被你认知、分析和应对的常态挑战了。继而在认知中把握矛盾的主次,再然后通过实践解决问题增加经验刷新认识,知行合一的目的,也就不难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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