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网友(今日头条,2025-06-07 15:29·青山绿水17696)说:“近年来,在《今日头条》经常看到有人发文说:分田单干解放生产力,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给自己干、自觉干、起早贪黑干,产量成倍增长,解决了吃饱饭问题。大集体,大锅饭,农民为集体干,出工不出力,磨洋工,养懒汉,产量低,吃不饱饭。对这种论调,总是觉得不对劲,不符合当年的实际情况,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是站不住脚的。”
在理论界,“集体经济束缚生产力”似乎是一个共识。
集体经济真的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这个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
从我国人口增长数据来看,1956年我国是6.28亿人,到1982年是10.16亿人,人口增加了3.88亿人,增长幅度是61.78%。这一人口增长的数据背后的说明了什么样的事实呢?第一是在集体经济时期我国农业从养活6.28亿人的生产力水平经过二十多年发展到了养活10.16亿人的生产力水平。从1956年养活10个人,到1982年养活16个人,这就是人民公社生产力发展的最好说明。这一铁的事实,说明人民公社“严重阻碍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说法完全是脱离实际的胡说八道。第二是在一个农业大国,在处于以人力与畜力的农业生产发展水平上,人口的大幅增长正是生产力发展最显著的体现。这也是后来我国能够成为世界工厂的最重要的基础。
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在人口大幅增长的背景下,从1959年的252公斤到1979年增加到340公斤,平均每年以4.4公斤的速度增长。其中从1970到1979年的年增长速度则达到了平均5.56公斤,比整个二十年的增长的平均速度快了1.16公斤/年,也就是说,整个人民公社时期的粮食增长速度呈现出一个前慢后快的过程。之所以会出现一种发展状态,是因为大量的农业水利基础工程的建成和农田基本建设的成果逐渐从粮食生产的增长上表现出来。
据统计,解放初期到1957年,中国耕地面积从16.28亿亩增加到16.77亿亩,增加了4900万亩,年均增长为0.4%,此后到1980年,耕地面积增加到20.69亿亩,增加了3.9亿亩,年均增长0.9%,集体经济是小农经济时期耕地增长的2.25倍,人民公社时期新建水库83300座,年均增长4230座,年均建设速度是小农经济时期的34倍。人民公社时期增加的3.9亿亩耕地,8万多座水库,300万里人工河堤,2200万眼机井。各类堤防16.5万公里,有人估算,工程总量达到3610亿立方以上,即使按每平方30元价格计算,也相当于10万多亿人民币的价值。生产队模式的存在和发展,对我国的发展作出的贡献不仅是满足了我国农村和城市、农业和工业对粮食的需求,而且对我国工业化的实现和国民经济体制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资金的保障。1953年到1981年,中国政府从农民那里拿走了7000多亿的资金,相当于同期中国积累资金1.5万亿元的一半左右。可以这样说,没有二十余年的生产队时期为国家提供的资金积累,也就没有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实现。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促进生产力发展可以从两个方面看:
从物质生产力的角度看,从养活6亿多人的生产力水平,发展养活10亿多人的生产力水平,集体经济对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的促进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从人均粮食在人口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也有年均4.4公斤的提高,也足以说明集体经济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而二十多年所形成的工程土方量形成价值总量及为国家提供的资金积累,更是集体经济促进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最好说明。
从劳动生产力的角度看,集体经济时期,社员一对夫妇两个劳动力抚养四、五个孩子的现象十分普通,社员家庭的发展一家变成二、三家、甚至三,四家,农民家庭走向兴旺,劳动者自身的再生产力能力之强在我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存在。集体经济使老百姓日益走向兴旺是不争的事实。
发展生产力是一个全面的概念,它不仅表现为物质产品的生产能力的增长,同时也表现为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能力的不断强大。无论是从物质生产力的角度还是从劳动者本身的生产力的角度看,集体经济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十分明显且十分突出的。说集体经济束缚生产力发展是不符合事实的。
在认识集体经济对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方面,存在着一些误区。
1,“分田单干解放生产力”——分田单干是解放劳动力,不是解放生产力。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生产是原始生产力,以分工和协作为基础的集体生产是现代化的社会生产力。因此,分田单干本质上是解散了集体生产力,恢复了原始的个体生产方式,好似拆了机器用零件,哪里是什么解放生产力?
2,单干在一定时期可以调动农民积极性,但农业生产的发展不仅需要生产积极性,更需要生产的科学性。而农户个体生产相比于集体生产,在生产科学性方面是远远不能相比的。农业生产是有生命的生产方式,不是工厂依靠机器加工就能增加产量的无机生产。因此,农业生产科学性的地位远远高于工商运输行业。农业生产仅仅有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远远不够,更需要从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八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改进和完善。分田之后所以增产产量,正是在生产队时期在上述八个方面做了二十多年努力的基础上形成的自然发展结果。真正种过田的人,是不会相信一分田就吃饱饭这种说法的。除非是小岗村这样搞得很糟的生产队,一般正常的生产队不可能因为分田就会大幅增产的。因此,把调动农民积极性当作增产的主要原因是不懂农民生产特点的一个误区。
3,分田单干使农民恢复了自由,它既可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使农民惰性有所放纵。人有自利性,但同时也有惰性的。集体的解散,对农民的作用是双重的,那就是有增强农民积极性的一面,同时又有促发农民惰性的一面。在生产队时社员天天有活干,而分户种植之后,社员干个几十天即可以了。这与简化作业的做法是直接相关的。以种一麦子为例,生产队时,在稻子收完之后,需要进行翻田,上肥,把泥土斩细,开沟,撒种、盖籽等多道工序的农活;分田之后呢,有人便在收稻之前一周左右,即直接把麦子撒在稻田里,等稻子收完时,麦苗已经长出来,开个排水沟,等到雨天撒一次化肥,种麦的任务就算完成了。一个村上只要有一个人这样做了,其它人就会跟着做,这种种法很快就流行开来。别以为分到户了,农民真就精耕细作了,事实上自由的农民完全可以大幅度地简化作业,怎么省力怎么来。
4,在生产队你想做懒汉也做不了,在分户单干之后,成不成懒汉完全看你的自律程度。在生产队时,你要挣到工分,才有粮食分,才有现金分。因此,做时间工时,你必须做足时间,在做定额工时,你要做足数量。因此,即使你想贪懒,但在采用工分制进行分配的情况下,你想贪懒也不能够。而在单干的情况下,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自律性差的人,就会变成懒汉,种田时能省力就尽量省力。因为得多得少都是你自己的事,产量高低没有人来管你的闲事(分田单干之后的粮食产量是估算出来的)。
5,“农民为集体干,出工不出力”这种说法既不符合事实,也没有道理。生产队的生产成果是由社员按照自己的工分多少来分配的。也就是说生产队是社员凭借劳动投入的差别分蛋糕的生产方式,它与为老板干的企业完全不同。在老板经营的企业,员工的工资是以成本项目列支的,而成本是企业经营最小化的目标——企业经营得越好,员工的工资收入相对越低;在生产队,生产队的生产成果就是社员的收入总量。因此,生产队是社员或农民联合起来通过劳动满足自己消费需要的生产方式,而产权类企业是老板满足自己资产增殖利益要求的生产方式。因此,在企业里打工是为老板干,在生产队挣工分则是为自己的干。同样是社员,你做了400工,人家只有300工,你就会比别人多拿100工的现金和粮食;同样是生产队,你的队工值达到1.00元/工,别人的队只有0.50元/工,那你和人家同样的工分,你就会比人家多一半的收入。因此,生产队为自己干是清清楚楚的。当然,生产队也有要交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公共需要部分。但是,这种满足公共需要的项目扣除,回过头来还是为大家服务的。人民公社建立之后,农村很快通电,普遍建立医疗卫生体系,普及中小学教育等等。这些公共产品或服务正是公有制满足农民公共需要的反馈形式。
如果是一个普通农民,形成“单干解放了生产力”这种糊涂观念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他们缺乏生产力的基本概念和常识,并不了解社会化生产力与原始生产力的概念和区别。但如果是一个知识分子或学者,跟着说“单干解放了生产力”,那就是一种无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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