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省发布第七号总河长令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本报讯(记者 赵一帆)6月6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近日,河南省发布第7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幸福河湖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流域级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指出,要以建设幸福黄河、幸福母亲河为重点,全面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提档升级,到2027年,幸福河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河湖生态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提升。到2030年,幸福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水生态环境面貌大幅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按照要求,我省将统筹规划设计,分级建设幸福河湖。全省每年建成30条(段)省级、150条(段)市、县级幸福河湖。“十五五”期间,省内黄河、淮河、卫河、唐白河等16条重要河流、6个自然湖泊等全部建成市级及以上幸福河湖,幸福河建成长度累计达到2万公里,幸福湖(库)建成面积累计达到140平方公里。
总河长令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建设幸福黄河。深入开展河南省建设幸福黄河三年行动,实施“净水入黄河”工程,以黄河干流、伊河、洛河、沁河、金堤河等“一干四支”为重点,到“十五五”末,黄河干流河南段全部建成省级幸福黄河,重要支流全部建成市级及以上幸福黄河,黄河入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
为明确具体任务,第7号总河长令同步印发了《河南省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谋划了构建“一轴一带兴中原、一区一脉促发展、百湖千河富万民”的总体建设布局,明确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河湖管护、开展试点探索等推进举措、时限目标、管理机制等。
同时,方案以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和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为重点任务,对每年的建设指标逐一细化量化,为我省“十五五”幸福河湖建设谋篇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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