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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批准,中央汇金成信达证券等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

发布时间:2025-06-06 22:45:25

6月6日,据证监会网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的变更实际控制人申请文件已获核准。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上述8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证监会表示,相关公司需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今年2月14日晚间,中国信达、东方资产、长城资产3家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AMC)集体发布公告称,财政部所持公司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

今年5月7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全力巩固市场回稳向好势头。强化市场监测和风险综合研判,动态完善应对各类外部冲击的工作预案,全力支持中央汇金公司发挥好类“平准基金”作用,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健全支持资本市场货币政策工具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市场各参与方的内在稳市功能。

据中央汇金官网,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

中央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汇金公司控股参股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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