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云南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十个一批”行动计划》,从高原特色农业稳定一批、“旅居云南”带动一批、口岸强县集聚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园承接一批、返乡兴乡引导一批、以工代赈吸纳一批、劳务品牌促进一批、就业帮扶车间保障一批、创业扶持扩容一批、技能提升巩固一批10个方面提出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具体措施。
树立“一个导向”,让劳动者“想就业”。通过实施“十个一批”行动计划,以“服务当地产业发展,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为目标,推动更多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在“家门口”“有活干、有钱赚、顾好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两大产业”,让劳动者“好就业”。聚焦高原特色农业,提出围绕花卉、咖啡、中药材、蔬菜等高原特色重点产业,拓展种植、加工、销售等就业岗位和季节性用工岗位,构建联农带农就业增收机制。聚焦文旅产业,深化文旅业态培育,围绕“乡村 旅游”“体育 旅游”“商业 旅游”等扩大文旅就业机会,支持培育“新云南人”创业生态,强化文旅康养行业人力资源供给和就业创业服务。
突出“三大经济”,让劳动者“就好业”。突出园区经济,以镇雄县、宣威市、广南县等7个人口和外出务工大县(市)为重点,建设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力争县外务工10万人以上的县区都引入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口岸经济,加大对沿边口岸地区产业、企业政策支持力度,拓展落地加工、物流配套等就业岗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口岸、抵边地区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突出资源经济,依托各地资源优势,围绕“一县一品、一县多品”推进“七彩云南劳务品牌促就业”行动,扩大劳务品牌产业容量和就业规模。
强化“四个能力”,让劳动者“能就业”。强化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推进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等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按规定给予30万-500万元补助资金,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强化技能促增收能力,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岗位需要 技能培训 技能评价 就业服务”的项目化培训模式,优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强化以工代赈吸纳就业能力,抓好以工代赈专项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充分挖掘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用工潜力,广泛吸纳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帮扶车间兜底保障能力,推进“家门口的务工车间”建设,支持帮扶车间提档升级,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补,提升吸纳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能力。
云南网记者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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