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某法院判了一个案子,中学生因为举报同学玩手机和使用平板电脑被打伤,据说已达到轻伤级别。
主审法官提到,学校不该用举报代替管理责任,负本案的三成责任,那个被打伤的孩子因为“举报”有错负两成责任,打人者负五成责任。
该案引起了很大关注,大多数人都把“举报”等同于“告密”。
不过,本案并没有带来理性思维,反引起了新的戾气,许多网友主张以后见一个举报者就打一个,“打”的暴力倾向明显。
法官的判决并非没有瑕疵,它带出了诸多问题供社会思考。
第一个问题:学校立纪立规禁止学生带电子产品进校园到底合不合法?
此类校纪校规在中国中小学并不孤立,甚至可以说是很普遍。
如果它的存在与法律构成冲突,应该由教育主管部门全国范围内叫停,不管学校是否出现打架事件都要叫停,不合法的规纪必须早日终结,不能等出事了再补救。
如果它的存在符合法律规定,那就应该严格执行它,不能一出事就追责学校。
第二个问题:学校如何严格地执行校纪校规?
部分校纪校规比较容易执行,比如,迟到,早退,不穿校服,纹身,等,一看便知。又比如,考试夹带,考试偷看,监考老师也容易发现。还比如,破坏学校公物被校管抓住。
电子产品进校园进教室这种事,执行校纪校规的第一主体是班主任,他怎么能执行好呢?
不允许翻学生书包,不能翻学生课桌,更不能翻学生口袋。
老师不是神探,老师手上也没有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更没有三头六臂,想靠自己的能力发现那么多学生是否带电子产品并非易事。
怎么办?他只得依靠班干部,只得依靠“群众”(同学)。再直接点讲,就是依靠同学间的相互监督。这次事件,在法院看,是举报,在班主任看,可以认为是相互监督。
执行不好,班上电子产品会泛滥,学校要不要批评班主任?
第三个问题:举报的小孩子到底错在哪里?
举报的孩子是未成年人,他在学校,听老师的话,听学校的话,有错吗?如果说学校有错,说老师有错,那倒是可以讨论。但如果说举报的学生有错是说不通的,他完全是听老师的话。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学生不能听老师的话,甚至也没有法律和道德约束明确举报是错误的。让被打者承担两成责任于法无据。
第三个问题:法官认定的结果与原因之间的法律责任关系是否成立?
法官讲,孩子因为举报别人所以才挨打,举报有错,所以必须承担部分责任。
法官又强调,这样的判决,主要是避免未成年人之间发生因举报制造出更多打架事件。
然而,他可能滥用或误用了因果关系。
无论举报是对还是错,打人都是不对的,尤其是把人打成轻伤。如果他是成年人,可能要负刑责。没有一条法律支持有过错的学生就该被打,被举报的同学认为自己占理,只能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方法要求对方纠错。
再换个角度看问题,如果有学生在集体宿舍因为玩电子产品影响他人造成严重后果,不举报的同学会不会因此也要受到谴责?不举报的负面后果一定会少于举报的负面后果吗?真出了大事,会不会又被批评“现在的孩子都很冷漠”?
大家记得马家爵杀人案吗?当他被室友歧视和欺负的时候,如果有人早点举报,会出现后面的恶果吗?
第四个问题:在教室或寝室玩电子产品是否属于个人隐私行为?
如果学校的规定是合规合法的,那么,任何人带违禁产品进校都属于违纪行为。
教室,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公共区域,每个人的学习和生活都不应该受到他人影响,如果你的行为影响到了他人的学习与生活,就不能算是隐私行为,而是公共行为。在这个案子中,如果举报的学生跟被举报的学生是同桌或前后桌,他可以认为自己受到了影响,举报并无不妥。
在校园里,同学间因为使用电子产品相互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例非常多,学校头痛,老师头痛,家长也头痛,在全国都带有普遍性,简单地用“个人隐私保护”来解读这个案子显然缺乏对校园环境的深刻理解。
第五个问题:如果学校和老师对电子产品放任不管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应?
我曾经跟某中学的一位副校长交流过,据他介绍,现在的中学生,本事可大,家长不给买手机,他自己能搞到,并且可以搞到很多个,有时在宿舍打游戏可以打通宵,室友敢怒不敢言。
青少年学生一旦爱上了游戏,很容易上瘾,时间一久,就难以校正。
中国的家长,绝大多数是赞成学校禁用电子产品的,这一点应该异议不大。
假如学校对学生在校园内使用电子产品听之任之并形成普遍性现象,学风,校风,将很快要出大问题。
如果家长知道学校放任孩子的行为,骂声,批评声,会少吗?
如果学校放任学生玩电子产品的风气传到社会上,会不会还是要挨骂挨批?
第六个问题:简单把“举报”等同于“告密”合适吗?
告密,通常可以理解为有一个比较不太光明的目的,是一个典型的贬义词。
举报,通常并没有主观恶意在内,只是指出某些自己认为不应该有的言行。
在本案中,学生都是未成年,即使班主任说奖一盒牛奶,那也是一种同学间比较有趣味性的监督手段,并不是说举报之后能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
另一方面,小孩子可能认为,举报收藏电子产品,让老师收上去,是为了让同学能更好的学习,主观上并没有恶意。
在讲到这个问题时,我还想提一下另外两件事。
2022年,有个英国女老师在小学课堂上告诉女孩子要注意不能做哪些事,课后,被该班的女学生举报到学校说她搞性别歧视,几天后,该老师被开除。
这是学生举报老师,并且老师的本意是善良的。
这事若发生在中国,估计会被解读为“文革遗风”,学生怎么能告老师呢?
这事发生在英国,就被解读为“性别歧视”不能碰。
大概在六年前,意大利女科学家举报天津某大学院士校长论文造假,数量高达50多篇。
大家都为她的举报鼓掌,没有人说她是告密,因为她说的事实。
在中国,在造假学者的身边,为何没有人敢于或者说愿意举报院士造假呢?怕什么?
如果是他的身边人举报了,是否会被认定为“告密”?会否被批为政治变态?
大家还记得上海交大陈教授芯片造假的丑闻吗?他的团队人员早就知道他造假,但没有举报,恐怕也是害怕被扣上“告密”的帽子,结果,导致他合计骗了13亿巨额经费。
中国学术界的造假泛滥,跟不敢举报有没有关系?跟事理的矫枉过正有没有关系?跟“告密可耻”的观念是否有关系?
一件事做得对不对,该不该做,认事实,认真理,认法律,脱离这些谈空洞的道德是没有意义的。
关于校园管理和学生管理,个人认为:
尽量少掺合点政治情绪,孩子间的相互监督不要随意认定为“告密”,甚至连举报都算不上,这属于反向上纲上线。
尽量多地阐明是非观和真理观,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容忍不良现象,容忍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把“忍”字立在头上未必就是正确的教育方法。
尽可能做到依法治校,学校不违法,学校不能担责,老师不违法,老师不能担责,校闹现象,都是不依法办事造成的恶果,都是和稀泥造成的恶果,谁闹谁有理是办不好教育的,中国人去外国留学,出了事,为什么没人敢去闹?
做人,做事,只要自己清清白白,怕什么举报?
管人,管事,只要严格依法依规,怕什么告密?
附言:
1.环卫工被拉到现场去拍照还原工作状态。评:网友骂他们搞形式主义。没错,就是形式主义。常见吗?说个笑话:有个活动,叫“反对用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开会前,大家又来个形式主义拍照,最后,就变成了“反对用形式主义‘反对用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是不是觉得很绕口?有解吗?你说呢?
2.特朗普对哈佛大学下狠手并对留学生加强审查。评:特朗普有自己的出发点和理由,本人并不认为他有不对,咱们也可以重新审视留学生制度,互为铜镜。我不赞成有人把这事看成是民主的倒退,能争论就好,争论错了再改,争论就是民主表现之一。特朗普还提到硕士生与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问题,这不能说没有道理,中国也存在这个问题。
3.最近,我家那位把我吓了一跳,她说中美不可能打仗。我问原因,她竟说是内奸太多,打不了。几十年了,她从未说过半句于时政的话,绝对不提,绝不关心,绝不跟我聊国际时事。或许是她偶尔看了我文章,或许是她也有观察,又或者说中国的内奸表现已经很突出。真发生战争,那批反共反毛反社的公知肯定会很快跳出来,它们将是内祸的最大燃烧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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