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湟中祁连玛沁成功入选全国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
青海新闻网·江源新闻客户端讯 5月29日,记者从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国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名单,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成功入选。
2019年国家启动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围绕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等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综合补偿推动工作。在推选工作环节,采取省、市(州)、区(县)三级联动模式。区(县)组织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市(州)初审,重点核查资格条件、数据真实性等,省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各地不同生态要素,组织相关厅局、专家复审,最终确定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重点地区。
同时,积极指导试点地区编制试点方案,加大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力度,祁连县、玛沁县、泽库县、天峻县和玉树市五个县市纳入全国首批五十个生态综合补偿试点范围。在落实试点任务环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深刻领悟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全面把握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大逻辑,协同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积极落实试点方案各项举措,2022年试点任务全面完成,试点地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到有机统一,相关案例经验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可并纳入全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典型案例汇编推广宣传。
在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中,省发展改革委大力拓宽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路径,进一步推动综合补偿地区特色产业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实现生态补偿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先后为玉树市、泽库县、天峻县等区(市、县)争取第一、二批生态综合补偿中央预算内资金5937万元,重点支持特色畜禽产品生产加工、经济动物规模化养殖加工等特色生态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建设,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据介绍,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多措并举”的原则,靠前指导、实地督导,组织今年入选区(市、县)做好修改完善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等后续工作,抓紧落实项目建设前期要件,为后续申报第三批生态综合补偿中央预算内资金、组织项目实施打好基础,确保生态综合补偿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来源:青海日报)
(王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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