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郎晶晶)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技术规范》,将正式印发施行。
《规范》适用于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省地方性法规,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和相关文件文本。
此次立法技术规范的修订,主要着眼于解决文本中的技术问题,不直接涉及立法程序和法规的实体内容。修订范围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与地方性法规相关的文件技术规范两个部分,共13个方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了法规基本结构和基本条款的设置,对法规名称、题注、用语等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法规审议、修改、废止、批准、公布和备案等工作环节文本的形式和内容,对法规议案、审议意见报告、审议审查结果报告、备案报告等作了规范统一。
据悉,我省立法技术规范于2005年印发实施,2014年、201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本次是第三次修订,旨在通过技术规范的标准化,进一步提升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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