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永善:庭审“搬”到广场 以案释法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5-05-22 12:07:48

  原标题:永善:庭审“搬”到广场 以案释法守护绿水青山

  5月21日,永善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县城工农广场,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杨某、景某涉嫌滥伐林木、袁某涉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一案,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护林员等受邀旁听,共900余名群众现场参与,共同聆听了这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公开课”。

  庭审现场,一枚国徽、一条横幅、几张桌椅简易搭建起巡回法庭。庭审中,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庭审流程进行公开审理,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当庭宣判,整个庭审庄严肃穆、秩序井然。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杨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景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袁某犯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永善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吴显灿:“我们希望通过以案释法,向群众直观地展示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们也想以这种形式,向群众传递‘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一个理念,让每一个人都成为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群众杨云军:“通过这次的宣判结果,我认识到乱砍滥伐的严重后果,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我觉得这次活动是非常有意义的。”

  庭审期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林草局工作人员还开展法治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结合本次案例,现场向群众普及林木采伐、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案件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大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永善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吴显灿:“永善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好‘巡回审判进乡村’、法律知识宣讲等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切实提升群众法律素养,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法院的司法力量。”(田雨 冯忠群)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