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开展养老金融四大行动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养老金融 服务湖南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开展养老金融四大行动,推动健全湖南养老金融服务体系。
实施老有所享产业金融赋能行动。围绕养老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大中长期、低成本信贷支持。针对养老服务领域多元化融资需求,推广循环贷款、床位收费权、知识产权等信贷产品,助力“三湘颐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充分挖掘项目收益来源,合理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领域融资需求。加强老年人用品研发制造和消费金融服务,推广应收账款、仓单抵押等产业链融资模式;针对老龄科技创新企业建立差异化的评估体系,适当提升信用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围绕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惠老”计划,优化针对老年群体的消费金融服务。
实施老有所得金融保障行动。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社保类存款、资金归集、账户管理和托管服务;推动企业年金提质扩面,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省全面实施,促进资金账户数和缴存规模稳步增长。鼓励保险机构创设商业保险年金新型产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推动“湖南医惠保”扩面提质增效。积极争取特定养老储蓄、养老理财试点。支持信托公司积极探索养老领域信托业务,支持有条件的资管机构探索设立养老资管专职部门,丰富养老储备和财富产品供给。
实施老有所安基础金融服务提质行动。适当向老年人密集区延伸服务网点,加快推进金融机构线上、线下适老化改造;实施人民币现金服务便利化,优化农村老年人基础金融服务,常态化开展拒收现金综合整治,支持银行机构探索数字人民币在养老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保护,强化老年群体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管好养老领域各类金融活动,加强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防范打击涉老非法金融活动。
实施老有所依养老金融环境优化行动。用好服务消费和养老再贷款、支农支小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养老产业贷款投放;发挥金芙蓉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支持养老项目,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养老领域信贷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健全组织机制,规范建设养老金融专业化组织架构,完善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建立健全养老金融绩效考核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银发经济企业、法人金融机构等发行债券支持养老相关领域;加大对银发经济领域企业上市培育和辅导;鼓励有实力的保险机构参与发展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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