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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底前,6成焦化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发布时间:2025-05-07 15:24:08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推动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提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包括有组织超低排放、无组织全流程收集治理、物料运输清洁化、监测监控及环境管理规范化。

  山东省明确,到2025年底前,力争全省60%的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其他区域力争8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全省新建(含搬迁)和改扩建焦化产能投产时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方案》明确了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范围,从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监测监控四个方面对企业提出了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一是有组织排放方面。焦化行业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焦炉烟囱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³、30mg/m³、100mg/m³、100mg/m³、8mg/m³。二是无组织排放方面。加强全流程无组织排放控制,采取密闭、封闭等治理措施,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三是清洁运输方面。焦化行业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达不到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替代。

  根据《方案》,山东省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税收、金融、差别化电价、差异化管控等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技术帮扶和政策解读,协助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保障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来源:中化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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