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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证”

发布时间:2024-09-20 22:19:19

近日,省住建厅、人社厅联合制定《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严查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2024年10月底前,各市、县(区)住建、人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通知、指导、督促本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其间,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和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于及时整改到位的,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各市、县(区)住建、人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并建立违规“挂证”投诉举报台账,逐一登记并及时受理、处置、答复。

《方案》要求,对查实存在违规“挂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逐级上报省住建厅或住建部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记者 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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