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4年底,天津市将引导报废更新农业机械500台(套)左右,报废及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1200辆以上,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50辆左右,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000辆以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100套以上,报废更新个人乘用车40000辆以上,置换更新个人乘用车30000辆以上,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40万辆左右,更新居民室内老旧供暖设施10万户左右。
为了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天津市将落实相关政策,对个人消费者出售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购入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1.5万元补贴,购入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给予1万元补贴。
此外,天津市还将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方面的工作。为确保资金保障,天津市将明确资金来源,加强资金管理,并建立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各领域资金使用进度。同时,天津市将强化统筹推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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