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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反悔权:半年退货手机77次,合理使用还是滥用?

发布时间:2024-08-28 01:52:51
作为一个专业的编辑,我会尽力优化这篇文章的内容,同时保留原文的段落格式和图片的位置。以下是我的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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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在某电商平台下单购买4台手机,试用后觉得不满意,第二天在平台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却被拒绝。

  

  原来,近半年来,陈某在该平台购买了106部手机,同时,又在平台生成了多达77个手机的退货售后订单。

  

  平台认为,这样的高退货率不合常理,不是正常的消费行为,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平台的做法是否合理?法律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可以无条件使用?法院又将如何判决?本期“说法”栏目带你关注。(金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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