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5.4亿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以支持湖南等地应对洪涝、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等灾害。其中,预拨湖南、安徽、江西、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和贵州等9个省市的洪涝和地质灾害救灾补助资金为5.03亿元,主要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应急处置、次生灾害隐患排查以及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预拨内蒙古和山西2个自治区的森林火灾救灾补助资金为0.37亿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救援。
财政部要求有关省(区、市)财政厅(局)迅速将资金拨付至灾区,及时了解掌握灾区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资金需求,采取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总台央视记者 王楠 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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