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种种乱象成为老百姓的烦心事和消费扩大难点堵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重点从事前、事中强化经营者义务,通过书面合同形式强化对经营者遵守承诺的约束,降低消费者维权时的举证难度。针对经营者降低质量、偷工减料、服务缩水等情形,《条例》首次赋予了消费者合同解除权,而且经营者要退的不仅是预付款余额,而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违约情况而定。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近5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了10.5倍,而投诉举报增幅高达47.1倍。“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举证难等导致虚假营销、货不对板、退换困难等问题突出。针对直播特性和突出问题,《条例》通过强化信息披露、规范营销行为等方面予以规范。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明确平台、直播间、主播“人人有责”。
编辑 :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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