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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和关联应收款项等,启迪环境收深交所监管函

发布时间:2024-02-19 14:13:36

(原标题:【原创】因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和关联应收款项等,启迪环境收深交所监管函)

因存在“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和关联应收款项、未披露对关联方的担保债权”等违规情形,2月19日,启迪环境(000826)收深交所监管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桑德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文辉、王书贵、王翼、李星文、王超、万峰、张维娅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启迪环境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和关联应收款项

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持有大庆龙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龙清”)100%股份。上述期间,桑德集团为启迪环境5%以上股东,大庆龙清为公司关联方。桑德集团未及时向启迪环境报送关联人名单和关联关系说明,启迪环境未在2019年年报披露与大庆龙清的关联关系,未将对大庆龙清1.83亿元长期应收款和2.15亿元应收账款披露为关联应收款。

二、未披露对关联方的担保债权

2017年至2020年期间启迪环境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融租”)与富裕绿能生物质电力有限公司等5家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桑德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文一波为上述部分业务租金本息向启迪融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自2019年3月起,上述承租方均存在逾期未付租金情形,桑德集团及文一波未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截至2023年8月,已到期的担保债权7.26亿元,启迪环境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且未在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

深交所指出 ,启迪环境及桑德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启迪环境涨1.52%,报2.00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孙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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