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元期货合肥分公司被责令改正,对员工居间合作行为管理不到位)
2024年2月18日,安徽证监局公告,国元期货合肥分公司因对员工居间合作行为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国元期货合肥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国元期货合肥分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加强内部管控,规范居间人管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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