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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海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被罚款200501元

发布时间:2024-02-18 11:12:59

(原标题:永新县海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被罚款200501元)

金融界2024年1月19日消息,永新县海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未获得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被吉安市永新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20万500零1元整(¥200,501元)。

据公告内容,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9日对永新县海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能提供有关环评手续资料,擅自开工建设。

永新县海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构成了违反环评法违规行为。由于该公司未能提供有关环评手续资料,擅自开工建设,因此被吉安市永新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500零1元整(¥200,501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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