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三杰海上保险公估总经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5万元)
2024年1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金罚决字〔2024〕4号,刘鸿冰(时任大连三杰海上保险公估总经理)(简称:大连三杰海上保险公估),其对大连三杰海上保险公估与不具备从事保险业务或者保险中介业务资格的机构发生保险公估业务往来、未开立独立的资金专用账户收取保险公估业务报酬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依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对刘鸿冰(时任大连三杰海上保险公估总经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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