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新华东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8.03万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6日消息,福建新华东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人民币80253元罚款。
据公告内容,福建新华东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应予以处罚,因此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人民币80253元罚款。
福建新华东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构成了违规行为。对此,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进行了处罚,对福建新华东食品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80253元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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