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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时任控股股东及董事长陈志江等,信息披露内容不实,被责令改正

发布时间:2024-02-14 22:13:00

(原标题:福建纳川管材科技时任控股股东及董事长陈志江等,信息披露内容不实,被责令改正)

2024年01月31日,福建证监局公告,针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时任控股股东及董事长陈志江和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两者在2019年4月26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对公司隐瞒股份转让协议的事实,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不实。福建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陈志江和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他们在接到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有效防止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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