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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经开区配售电有限公司被罚款214191元

发布时间:2024-02-13 16:13:03

(原标题:沁源经开区配售电有限公司被罚款214191元)

金融界2024年1月31日消息,沁源经开区配售电有限公司因违法使用龙门口林场林地修建塔基、修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处以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沁源经开区配售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022年2月在实施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35kV聪子峪-裕丰临时线路)时,未经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违法使用龙门口林场林地修建塔基、修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717平方米(合4.08亩),地类为灌木林地,森林类别为国家二级公益林。

沁源经开区配售电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违法使用林地的违规行为。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责令其限期于2024年7月31日前按照《沁源经开区配售电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林地案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恢复被毁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的罚款,计:214191元(21万4191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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