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被罚款1.85万元)
金融界2024年2月6日消息,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因行政违法行为,被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罚款人民币1万8任500元整。
据公告内容,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六条,构成了行政违法行为。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8任500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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