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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0.2万元

发布时间:2024-02-11 01:13:00

(原标题: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0.2万元)

金融界2024年2月6日消息,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被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罚款20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车船号:黄皖R29291)。

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构成了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规行为。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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