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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同丰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

发布时间:2024-02-11 01:12:55

(原标题:肇庆市同丰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5日消息,肇庆市同丰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被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肇庆市同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M豉酱240瓶,违法所得人民币15圆整(¥15元)经过进行详述。

肇庆市同丰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构成了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内容为没收当事人生产的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M豉酱240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圆整(¥15元),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圆整(¥50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为5万零15圆整(¥50015元),上缴国库。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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