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潮州市枫溪区鑫沙住宿公寓被罚款3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7日消息,潮州市枫溪区鑫沙住宿公寓因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开展旅馆业服务,被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健康局警告并罚款3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潮州市枫溪区鑫沙住宿公寓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开展旅馆业服务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潮州市枫溪区鑫沙住宿公寓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圆整(¥3000)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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