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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及董事会秘书冯涛,因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被出具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4-02-09 05:12:58

(原标题:义翘神州及董事会秘书冯涛,因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2月8日,中国北京证监局公告,对义翘神州及董事会秘书冯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义翘神州存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直至2022年8月23日、29日和9月9日才补充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冯涛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同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此次行政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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