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赣州昌隆医院被罚款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95元)
金融界2024年2月6日消息,赣州昌隆医院因任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被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95元。
据公告内容,赣州昌隆医院任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因此被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赣州昌隆医院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构成了违规行为。对此,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95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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